日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到2025年,要基本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的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显著增强,与2019年初相比,中央企业美日欧有效专利拥有量翻一番,专利质量评价优秀企业数量翻一番,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量增长50%以上,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数量增长50%以上。
《意见》明确,中央企业在加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方面,要坚持知识产权战略引领,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在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方面,要加大知识产权实施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合规使用,拓宽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在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方面,要强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加强技术秘密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方面,要强化知识产权机构和制度建设,实施知识产权分级管理,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管理,提高知识产权管理信息化水平。此外,《意见》还指出,国资委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和政策支持。
据了解,《意见》旨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意见》要求,各中央企业要按照坚持战略引导、聚焦核心技术、遵循市场规律、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兼顾的原则,对《意见》精神认真进行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报 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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