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卢亮备受关注的“好医生”商标案日前又见新进展。早在2019年8月,平安集团诉成都好医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好医生)、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好医生药业)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经深圳市福田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平安集团胜诉,被告成都好医生、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侵害了“平安好医生”商标的合法权利,判决两被告刊登公开声明,并对原告平安集团进行赔偿。
记者留意到,成都好医生、四川好医生药业对福田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在二审审理过程中,两被告主动撤回上诉,自愿承担一审的判决结果。至此,福田法院判决于2020年3月30日生效。
据法律人士介绍,一般情况下,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被告应按照法院判决要求刊登声明、澄清侵权事实。
不过,截止6月10日,四川好医生药业仍未及时登报消除影响。平安集团方面回应,目前已向福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并获福田法院正式立案。
其相关人士认为,“登报消除影响是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之一,四川好医生药业被判侵权,且拒不履行判决,是不尊重司法的表现,更加有损企业形象。”
利用平安“搭便车”?
这个事件可以追溯到两年前。2018年,平安集团就成都好医生、四川好医生药业侵害商标权行为,正式提起诉讼。
去年8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次案件。判决书显示,被告成都好医生与四川好医生药业实为关联公司,二者共同运营一个名为“平安好医生号”的微信小程序,这与平安集团旗下的“平安好医生”APP名称完全相同。
根据公示信息,“平安好医生号”微信小程序是四川好医生药业旗下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平台。主要功能之一,是通过线上咨询的方式,将客户引流到旗下的某“连锁诊所”。
与此同时,官方资料显示,中国平安旗下的“平安好医生”APP注册用户数已超过3亿。目前,平安好医生市值已突破千亿,是港股的一只潜力股。
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微信搜索“平安好医生”时,搜索到的是另一版本的“平安好医生号”微信小程序。二者名称相同,像医药咨询、健康咨询、医疗诊所等服务也名称雷同,极易导致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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